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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太原新聞網報道,5月22日開始,太原市將展開為期3個月的出租汽車營運秩序整治行動。此舉旨在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和出租汽車違章違規運營行為,努力營造規范有序、文明熱情、安全舒適、服務周到的出租汽車乘車環境,維護城市窗口區域的良好形象。值得一提的是,“滴滴”快車、專車等也被列入“黑車”名單,市民每舉報一輛“黑車”可獲獎勵100元。
按照《太原市客運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市客運管理部門對重點地區的違法、違章行為,將從嚴從重處罰:對非法營運車輛,初次違法,情節較輕,罰款5000元;再次違法,罰款1萬元;初次違法,情節較重,罰款1萬元。對違章出租汽車,第一次違章,罰款200元;第二次違章,罰款1000元;第三次違章,吊銷從業資格證,3年內不得在本市從事出租汽車營運。嚴重違章的,一次即吊銷從業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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