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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鋒網6月8日消息,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定,駁回360上訴請求維持原判:即在360搜狗之爭中,360敗訴,賠償搜狗510萬元。
360搜狗之爭始于2013年,9月20日,搜狗CEO王小川發布微博稱,360篡改搜狗瀏覽器主頁設定。隨后,搜狗向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奇虎科技公司、奇虎360軟件公司不正當競爭,并索賠經濟損失人民幣4500萬元。360隨即在當晚8點左右作出反擊,宣布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北京搜狗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索賠5000萬元;同時,向北京西城人民法院起訴搜狗公司CEO王小川名譽侵權,索賠100萬元。最后在一審中,360被判敗訴,并需向搜狗賠償510萬元。
后來,360提起上訴。而在2015年5月2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定,360的行為超出安全軟件的合理限度,剝奪了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違反了公平、平等的競爭原則,對搜狗的合法權益造成極大損害,駁回360一切上訴請求維持原判,并判令其支付搜狗510萬元經濟賠償。
據傳,搜狗360之爭真正的導火索可能是此前搜狗棄360而投入騰訊的懷抱。在雙方互相擲出炮火的前幾天,搜狐、搜狗和騰訊聯合宣布達成戰略合作,搜狐旗下子公司搜狗獲得旗下搜搜業務的打包注入,同時獲得騰訊4.48億美元注資。而在這之前,360曾是搜狗的追求者之一。苦苦追求而不得,不能相愛最后只能相殺,這就是互聯網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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