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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雷鋒網消息,昨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第1號虛假違法廣告公告。據悉,作為互聯網付費搜索廣告的發布者,未能有效履行法定義務,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軟件技術分公司(以下簡稱為“百度平臺”)和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搜狗平臺”)被處罰。
據介紹,作為互聯網付費搜索廣告的發布者,百度平臺未能有效履行法定義務,發布了未經審查的徐浦中醫醫院、安平醫院、川沙天獅門診部等一批醫療機構廣告,并且相關搜索關鍵詞所指向的是上述醫療機構不具備資質的醫療服務內容。當事人被依法處罰款2.8萬元,相關醫療機構亦因違法醫療廣告被依法處罰款共4.6萬元。
而搜狗平臺則是承接某自然人冒用上海海博搬場公司名義發布“海博搬場”廣告(經查證,該公司已在廣告發布的9個月前注銷),后又將搜索關鍵詞和相關廣告內容修改為“大眾搬場”,構成虛假廣告。當事人作為互聯網付費搜索廣告的發布者,未能有效履行法定義務,明知、應知廣告虛假仍然發布,被依法處罰款1.03萬元。
對此處罰,@百度推廣 在微博回應稱,對于此次被上海工商部門調查并處罰的三家醫療機構發布的網絡廣告,百度在其廣告上線前進行了嚴格的資質審核;然而對于某家醫院是否具備發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類廣告的資格,各地監管要求并不統一,上海地區要求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部分地區并不要求,甚至有些地區已經停止頒布此類資質。
百度推廣表示,此前百度搜索推廣審核部門,沒有了解到上海地區的具體規定,導致了這幾家醫療機構的廣告上線發布,暴露了其在審核管理制度和流程方面的不足;將進一步完善審核制度,確保廣告發布符合主管部門的要求。
對于相關涉事醫療機構,百度推廣稱,2016年9月2日,在通過媒體報道收到上海工商部門調查通告后,已做下線處理,同時要求所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類廣告客戶均必須提交《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截至目前,百度平臺上所有此類廣告客戶,均已提交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資質。
據悉,《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付費搜索是以推銷商品或服務為目的,屬于廣告;并規定,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同時,暫行辦法明確了互聯網廣告發布者的責任,規定互聯網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互聯網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審核查驗并登記廣告主的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等主體身份信息,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應當配備熟悉廣告法規的廣告審查人員;有條件的還應當設立專門機構,負責互聯網廣告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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